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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兰青参加南海区《生态环境资源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方案》签署仪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保障环两江先行区建设,12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联合我校、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在丹灶人民法庭共同签署《生态环境资源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方案》。副校长兰青和环境科学研究所部门代表参加了本次签署仪式。
《生态环境资源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方案》正式签约
长期以来,生态环境资源纠纷因跨领域、专业性强,存在跨部门协作不足、解纷效率偏低、技术支撑薄弱等难题。此次《方案》突破传统条块分割模式,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系统修复”为原则,创新构建“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检察监督+智库支撑”四位一体协同治理体系,四单位成立专项协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分散管理”向“系统集成”转变,标志着南海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迈入机制化、高效化新阶段。
南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建兴表示,该机制突出生态优先、修复为本,通过行政司法紧密衔接、公益诉讼联动发力,实现纠纷源头防控与生态修复双轮驱动,为现代化活力新南海筑牢法治屏障。
兰青表示,机制设计体现“五有”特色——有高度、有文化、有温度、有深度、有实效。我校将深度融入治理实践,为生态治理提供可持续智力支持。
座谈讨论
此次联动有助于搭建信息共享与智能协同平台,将强化我校“智库支撑”作用,通过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形成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佛山经验”,为环两江先行区建设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能。(图文/环境科学研究所)






